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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试行)》发布(全文)

2016-09-14 0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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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输配电网讯: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湖南能源监管办关于对《湖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近日发布,一起来看文件全文:

湖南省中长期电力交易规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深入推进我省电力直接交易,推动形成规范的中长期交易市场,依法维护电力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湖南电力市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配套文件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定义]本规则所称电力中长期交易,主要是指符合准入条件的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和独立辅助服务提供商等市场主体,通过自主协商、集中竞价、招标要约等市场化方式,开展的多年、年、季、月、周等日以上的电力交易(含电能量和辅助服务)。

电力直接交易是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之间电能量交易,是中长期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省内外市场主体通过输配电网络在省级交易机构组织下开展的中长期交易。

第四条[市场原则]电力市场成员应严格遵守市场规则,自觉自律,不得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市场正常运行。

第五条[实施主体]国家能源局湖南能源监管办公室(以下简称湖南能源监管办)依法依规组织制定电力市场规划、交易规则和市场监管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监管。

第二章市场成员

第六条[成员分类]市场成员包括市场主体、电网企业和市场运营机构三类。其中,市场主体包括各类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和独立辅助服务提供商等;电网企业指拥有输电网、配电网运营权(包括地方电力公司、趸售县供电公司、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业务且绝对控股的企业等),承担其供电营业区保底供电服务的企业;市场运营机构包括电力交易机构和电力调度机构。现货市场启动前,拥有输配电网的电网企业可参加跨省跨区交易,视同市场主体。

第七条【准入及注册】为电力市场交易提供输配电服

务或参与跨省区交易的电网企业以及参与省内外交易的地方电网企业均应在电力交易中心注册成为市场主体。符合准入条件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售电企业应到省电力交易中心注册成为市场交易主体。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的准入由湖南省政府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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