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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行业调查报告:电改政策落地密集期将至,关注水电

2016-09-15 18: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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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发电增速超预期,增速高达7.8%;水电单月同比回落,上半年同比仍处高位:8月单月,全国发电量5617亿度,同比增长7.8%。其中,受益于同期水力发电量因为8月下旬来水减少而有所回落,火电发电量4138亿度,同比增长7.5%,与7月4.4%的增速相比,环比增加3.1个百分点;水电增速受高基数和汛期提前影响,发电量1106亿度,同比增长5.5%,相比7月12.7%的同比增速有所回落,环比下降7.2个百分点,但前八个月累计12%的增速,相比15年5.7%的水平仍处于高位。前8月累计发电量同比增速3.0%,与前7月累计增速2.0%相比,环比再次增加1个百分点。

配电测改革或将触及电网企业核心利益,配电网准入门槛高,仍需统一规划:根据相关配套文件,配电侧改革放开,配网允许各方投资者参与投资,不论是社会资本通过混合所有制方式,参股股权多元化的公司,获取增量配电网的运营权,亦或是发电企业投资建设专用输配线路向用户直接供电,这都在真正意义上触及了现有电网企业的核心利益,相比较售电侧改革而言,改革阻力可能会更大。在此之下,国家发改委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下发特急文件,提出在全国遴选100家增量配电试点,要求各地报送3至5个项目,此项电改推进已经不是普通意义上的试点,是配电网革命的序幕。据国家能源局去年发布的《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显示,2015年至2020年,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不低于2万亿元,“十三五”期间累计投资不低于1.7万亿元。按100个试点项目计算,总投资额预计将达到500亿至1000亿元。但是,在看中如此之大的配网市场的同时,更需要认清配网改革的复杂性:增量配电的合法性,输配电的划分标准、地方电网规划、并网及运营的标准规范等方方面面都需要得到对应的政策、制度支撑,避免由于配电网无序建设、重复建设等造成的配电资产利用效率低下和投资浪费的问题,同时确保输配网协调发展和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电网安全、供电质量以及用户利益。

各地售电公司如雨后春笋,同网同质同价下水电有望量价齐升:自9号文发布以来,许多电网企业看准时机,把握配售一体化、成熟网络、先进技术的优势,快刀斩乱麻,与地方政府及其他社会资本共同设立售电公司的信号此起彼伏。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成立的售电公司达到600家左右。以当年首批售电侧专项改革试点--广东--为例,截至2016年8月,进入广东省经信委目录的市场化售电公司已达到127家,在六个月的时间里通过集中竞价成交的电量达到120亿千瓦时。此外,《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售电公司、市场主体等的准入和退出条件,而且也明确了售电公司可拥有增量配电网的经营权,并对售电的交易方式、交易要求、交易价格,以及结算方式进行了详细说明,为售电侧改革提供充分的顶层设计。应该看到的是,电网企业由于自身的巨大优势,其他社会资本短时间内无法与之竞争,这也是改革中的一个难点,而发电企业在面对直购电体系下的大用户是,坐拥巨大的电价优势,其成立的售电公司有望在未来成为售电市场的主流。我们认为切入售电领域的发电公司将成为主要的受益者,尤其是高效、优质、清洁的发电企业;其次地方电网公司占据输配售一体化的优势,也拥有较强的竞争力。比较各类发电企业,低成本有望受益于电力交易的市场化,特别是水电技术成熟,又是目前最具竞争力的清洁能源,在电价市场化的过程中将明显受益。目前,我国水电上网平均电价为0.301元/千瓦时,是各能源发电电价水平最低的,较燃煤电厂平均上网电价低0.1元/千瓦时。未来水电上网价有望与火电上网价“同网同质同价”,水电竞价上网优势明显,电价水平提升空间巨大。此外,国家在电力调整方面积极由传统的高能耗高污染的火电逐步向低能耗低污染甚至零污染的清洁能源发展。水电作为第二大电力来源,继续维持较高速增长。受益于今年雨水大年以及宏观层面利率下行、投资收益低、大类资产配置荒影响,有稳定收益同时低估值、高股息的水电资产的内生价值增加。同时新电改方案赋予水电企业售电侧电源与用户明显优势,看好改革试点地区拥有本地发电厂、配电网络、电力大用户资源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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