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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确2017年全面执行两票制 药企何去何从?

2016-09-26 1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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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网9月26日讯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文件中除了明确到2020年,全省医药产业产值达到4000亿元等目标,还对两票制也提出了部署:自2017年起,稳步推行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两票制”和药品耗材采购院长负责制。这是广东首次在正式文件中明确了两票制的推行时间。

明年起,广东全面执行两票制

两票制的概念首先在广东出现,但是最终却因反对作罢。

2006年,医药改革两票制理念在广东诞生。这个构想却一波三折,并非这么容易实现。

2007年起,广东推行统一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同年8月,实施方案初稿征求公众意见,却收到35家药企联名上书,呼吁取消或暂缓两票制。

2008年,正当广东意欲正式实施两票制,质疑声纷至沓来;当年,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勉强将两票制以原则要求写进方案,并未强制要求执行。

2013年,试图重启两票制,《广东省药品交易规则(试行)》征求意见,又因医药界不同声音而取消相关内容。

日前,《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工作要点》出台,明确提出明年要成为医改试点省份。在国务院发布2016年医改重点中,明确提出医改试点省要执行两票制。大家都明白,广东一旦成为医改试点省,两票制的执行名正言顺了。只是没想到,还没成为医改试点省份,两票制的执行时间已经早早明确。

此外,有业内人士猜测,广东也可能会加快落地两票制。试点城市深圳、珠海、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肯定是要率先执行了,但全省范围内落地是否也会进一步加快呢?

药企该怎么办?

所谓“两票制”,即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增值税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增值税发票。用两票替代市场通行的“三票”“四票”,甚至“七票”“八票”,压减流通环节中间商的层层加价,实现降药价的效果。

据了解,一般来说,药厂销售一般分两种模式:一是自建队伍;另一种是代理模式,从全国一级代理、大区一级代理、省区代理等,之前,这种销售模式导致每一层层级的代理需要开一次发票,因而导致药品的医院销售价格比出厂价高出几倍。

对于两票制,药企一直抱着复杂的心态。目前,真正意义上实行两票制的省份,其实只有福建。但是两票制对于大多数采用底价招商的企业而言,如何运作确实是一件令人头痛的事情。

此外,对于两票制的落地,全国各省都传来不同的声音。例如,不是医改试点省份的河北就明确表示,不执行两票制的药企,就逐出河北医药市场。而此前,更传出浙江将试点一票制的消息。

而对于众多的医药企业,尤其是流通企业和代理企业,唯一可做的是积极面对,提前做好准备,在合规的前提下应对两票制政策。

附:《广东省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11号),进一步提升我省医药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主动迎接新一轮产业变革,通过优化应用环境、强化要素支撑、调整产业结构、严格产业监管、深化对外合作,激发医药产业创新活力,降低医药产品从研发到上市全环节的成本,推动医药产业智能化、服务化、生态化,努力实现产业中高速发展、迈向中高端水平。

(二)发展目标。

——产业规模逐步壮大。到2020年,全省医药产业产值达到4000亿元,年均增速达到12%;医药流通行业销售收入达到5000亿元,年均增速达到15%。

——主体结构更加合理。到2020年,年销售收入超1000亿元的医药企业1家,超500亿元的医药企业2家,超100亿元的医药企业10家。形成以大企业集团为主导,大、中、小型企业分工协作,相互配套,协调发展的医药产业格局。

——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到2020年,大型、中型医药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额比重分别达到10%以上、7%以上,争取研制成功10个以上新药,3-5个原创性新药,新药单产品销售超100亿元的1个、超50亿元的3个,超10亿元的20个,超1亿元的50个,主要产品和领域国内领先。

——集聚水平进一步提升。到2020年,形成以广州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深圳国家生物技术和医药产业基地等为核心的珠三角医药产业集群和岭南道地中药材原料产业集群。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技术创新,提高核心竞争能力。

1.促进创新能力提升。围绕医药领域重点方向、关键技术,加快推进中试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国家药物评审华南分中心、华南新药创制中心、广州生物医药创新服务平台等一批医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加快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医药职务性科技成果转化,加大对成果完成人以技术入股、技术有偿转让、职务成果奖励等方式的激励,支持成果完成人自主进行转化或产业化,加强专利的保护和运用。

支持由企业牵头组建产学研医协同创新平台,构建从新药研发、药物分析测试、转化医学研究到临床前药效和安全性评价,再到中试转化全链条新药研制产业联盟,打造与健康产业相结合、涵盖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的现代产学研孵化基地。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支持骨干企业在海外通过并购、合作等多种方式设立海外研发中心,开展创新药物开发,支持技术成果优先在我省转化。发挥世界药物行业及医药、医学工程专利数据库预警导航作用,大力提升研发主体知识产权制度运用能力。

鼓励国内外知名医药企业、科研机构在我省设立区域研发总部或分支机构。(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商务厅、食品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中医药局等参与)

2.推动重大药物产业化。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实施一批重大科技计划专项,集中支持医药健康产业基础性、前沿性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加快突破生物医药领域核心技术,大力推进新药创制。加快大规模细胞培养及纯化技术、无血清无蛋白培养基培养技术等研发和产业化,开发新型抗体药物、抗体偶联药物、新型免疫治序、生物类似药等新型产品以及新佐剂、新辅料。

加快基因测序、编辑和挖掘技术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单克隆抗体技术、生物芯片技术和重组DNA技术,开发肿瘤治疗和类风湿性关节炎等自身免疫疾病治疗新药产品。

加快发展肿瘤、结核病快速检测技术。发展广东特色的海洋药物,加快对海洋活性物质的分离、提取及合成、半合成的技术研究,重点开发抗病毒、抗癌、抗衰老、抗心血管病等药物。

加快发展新结构、新靶点、新机制的创新药物,开发新型抗多重耐药菌、抗病毒、抗肿瘤以及心脑血管疾病、内分泌及代谢疾病、精神神经疾病、免疫系统疾病、呼吸系统及消化系统常见疾病治疗药物等新产品。

积极开发预防和诊断乙肝、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的新型疫苗和诊断试剂。开展吉非替尼等国外专利到期药物的首仿和抢仿、非专利药物的仿制开发和产业化。加强对药物的剂型改造和二次开发,发展新剂型、新释药系统,推广速释、缓控释及靶向释药等技术。

开发新型包衣材料等口服固体制剂用辅料及外用制剂辅料等,提高药用辅料质量标准。推广使用环保、便捷的药用包装材料和容器。(省科技厅、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别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海洋渔业局等参与)

3.加快医疗器械转型升级。立足我省医疗器械产业优势,重点发展需求量大、应用面广的医学影像设备、体外诊断仪器、急救及外科手术设备、专科医疗设备和核磁共振、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高值医用耗材等高性能医学诊疗设备,积极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家庭用普及型医疗器械。

着力突破核心部件及关键技术,包括医学影像设备所需的数字化探测器、高频X线发生器、超声探头、超导磁体、X线球管等关键技术部件,医用影像的数据采集、后处理和分析技术,微系统和医用传感器,体外诊断仪器所需的光谱分析、流式细胞分析等技术。

加快发展植入、介入、人工器官和组织工程产品制备技术、表面改性技术以及相应的生物医学材料,推动生物三维(3D)打印技术、数据芯片等新技术在植介入产品中的应用。积极开展基于中医学理论的医疗器械研发。(省科技厅、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别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等参与)

4.推进中医药现代化。继承和发展现代中药,依托我省岭南中药品牌优势,重点发展基于经典名方及疗效特色明显的中药复方以及由活性成份、有效部位和组分构成的新药,推动传统名优产品的二次开发及重要新剂型的开发。

围绕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中医药治疗优势病种,发展民族药、天然药物和中药制剂。加快推进岭南道地中药材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种植、养殖,加强药食同源中药材的种植养殖及产品研发和应用。开展中药材生产基地认证,特别是原产地中药材基地建设和认证,为中成药、凉茶饮料生产提供优质原料,大力推进中药材规范化集中仓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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