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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局约谈网络经营企业: 规范网络集中促销行为

2016-11-11 15: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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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局11月9日召集上海40余家有影响力的网络经营企业召开“加强自律自治推进网络消费维权”座谈会,通报了近期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情况以及“网购大家评”上线以来消费者点评情况,分析了今年以来网络市场出现的一些典型违法行为,并对进一步规范网络集中促销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网络市场环境提出了具体要求。

座谈会上,上海市工商局通报了当前网络交易和服务市场主要违法行为,提醒在座网络经营企业严把审核关,强化责任意识,与政府部门一起共同维护网络交易市场公平有序的秩序。据悉,主要违法行为包括:违法促销、虚假宣传、刷单炒信、商品质量、广告违法、商标侵权、个人信息泄露、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房产信息、开设假冒网站和销售违禁商品。

为进一步净化网络市场环境,上海市工商局着眼“突出重点执法领域、注重线上线下一体、强化监管执法效果”,自今年6月起开展了网络市场监管专项整治行动,以电器电子产品、服装、家装建材、汽车配件、农资等商品为重点,严厉打击仿冒高知名度商标、涉外商标商品的行为;加大质量抽检力度,坚决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行为;重点打击虚构交易及对商品的价格、质量等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截至10月底上海工商部门共集中查处网络交易违法案件850件,罚没款3300余万元,协调上海市通管局关闭非法主体网站957个。

另外,随着网络交易和网络消费的持续增长,网购消费争议和纠纷也“水涨船高”。今年1~10月,上海市工商局12315中心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5.81万件,同比增长17.6%,其中反映商品质量问题的投诉2.28万件,占投诉总量的14.4%。投诉总量中涉及网络购物的投诉7.24万件,同比增长58.1%,其中反映网购商品质量问题的投诉1.11万件,占网购投诉的15.3%,投诉反映的质量问题主要包括疑质量不合格、标识不规范及以次充好等。同时,上海市工商局通过对“网购大家评”收集的消费点评、消费投诉举报、广告监测和执法办案等数据的融合分析,发现随着网络市场领域的拓展和交易方式的变化,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如刷单炒信、先提价后打折、雇佣内部人员竞价网拍、非法收集和出售个人信息、销售违禁商品等。

针对即将到来的“双11”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上海市工商局对集中促销组织者和经营者分别提出了要求:作为集中促销组织者,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促销活动组织、加强商品信息审查、加强活动应急管理、加强消费者权益保障、加强数据统计,保障集中促销活动依法、公平、顺利进行。作为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要切实规范商品和服务促销行为,认真履行承诺、如实发布信息、保护知识产权、公平参与竞争、加强售后服务。上海市工商局已部署开展“双11”期间网络集中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先涨价再促销、订金不退、刷单炒信、非法买卖个人信息、虚假宣传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座谈会上,40余家网络经营企业代表承诺,要在“网店资质审核、信息审查监控、个人信息保护、规范集中促销、消费争议和解、履行管理义务”五个方面落实主体责任和加强自律自治,切实做到守法合规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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