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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国务院开出的这些医改“药方”将如何影响你我的切身利益?

2016-12-19 12: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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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网12月19日讯 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说,“健康是幸福之基”。为了夯实大家的“幸福之基”,破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国务院这一年在医改领域下了不少功夫、出台了多项政策:增加中医医院,推进医疗大数据,扩大医保支付范围,抑制药价虚高……条条医改“药方”都切中难题症结。这些“药方”将如何影响你的切身利益,快来看看吧。

破解“看病贵”这些会实现

01 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统一保障待遇

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02 扩大医保支付范围,“自掏腰包”减少

3月,人社部等联合印发《关于新增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通知》,要求各地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且各地原已纳入支付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应继续保留。

03 新农合异地报销,外出看病不用愁

6月,卫计委与财政部印发《关于印发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2016年完善国家和省级新农合信息平台,基本建成新农合异地就医信息系统,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报,开展新农合转诊住院患者跨省定点就医结报试点;2017年,基本实现新农合转诊住院患者跨省定点就医结报。

04 按病种收费,就医费用降低

7月,发改委印发《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扩大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收费范围,逐步减少按项目收费的数量。到2016年底,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实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05 抑制药价虚高,买药不再困难

11月,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提出建立市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加强价格政策和医保、采购、用药等政策的衔接,在抑制药价虚高的同时,避免价格过低影响供应保障和质量安全。

破解“看病难”这些将增加

01 中医医院将增加,就医选择多样化

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提出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原则上在每个地市级区域、县级区域设置1个市办中医类医院、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设置中医药科室。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

02 医疗大数据应用将增加,不必“扎堆”上医院

6月,国办印发《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整合线上线下资源,规范医疗物联网和健康医疗应用程序(APP)管理,大力推进互联网健康咨询、网上预约分诊、移动支付和检查检验结果查询、随访跟踪等应用,优化形成规范、共享、互信的诊疗流程。

03 儿童床位将增加,儿科压力将缓解

5月,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每千名儿童床位数增加到2.2张、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9名,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基本满足儿童医疗卫生需求。

04 家庭医生将增加,看病无须去医院

6月,卫计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2016年,在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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