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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国银行业十件大事梳理(附名单)

2017-01-10 10: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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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及《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精神,通过推广债权人委员会制度、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和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试点债转股等,多措并举,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概述:10月10日, 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及《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对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作出部署,要求遵循法治化原则、按照市场化方式有序开展银行债权转股权。

4月27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通知》,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进一步盘活信贷存量;7月6日,发布《关于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工作的通知》,推广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制度,按照“一企一策”的方针集体研究增贷、稳贷、减贷、重组等措施,有序开展债务重组,推动债权银行业金融机构精准发力、分类施策,有效保护金融债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精神和监管部门部署,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试点债转股等,多措并举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月底,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等6家银行作为不良资产证券化的首批试点机构获批,总试点额度为500亿元,这是自2008年后首度重启相关试点工作,截至2016年11月底,首批6家试点银行均成功发行了对公不良资产支持证券;9月6日,江苏银行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通过银登中心备案审核并完成登记流转,这是银监会82号文发布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的首单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截至12月底,农、工、建、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债转股专营子公司相继成立,10月16日,建设银行与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市场化债转股投资协议,全国首单地方国企市场化债转股项目落地。

推荐理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入贯彻中央精神,落实监管部门要求,通过推广债权人委员会制度、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和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试点债转股等,优化信贷结构,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增强金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强力支持。

2.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多部委发布关于金融精准扶贫系列文件,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入开展普惠金融服务,积极推动扶贫攻坚取得实效。

概述:1月15日,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首次从国家层面确立普惠金融的实施战略。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多部门陆续发布系列文件,大力开展精准扶贫,推进普惠金融规划实施:3月16日,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要求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全面改进和提升扶贫金融服务,增强扶贫金融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5月25日,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金融精准扶贫信息对接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扶贫基础信息对接共享,促进金融扶贫信息精准匹配和精准采集,加强对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数据支持。

中国银行业持续建立健全与打赢脱贫攻坚战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形成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合作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协调配合、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按照“四单”原则,以放好、管好扶贫小额信贷为重点,实行精准发力,大力提升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金融服务水平;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为重点,着力强化对加快农业现代化的金融支持,实现涉农信贷投放持续增长;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别设立扶贫金融事业部,充分发挥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在扶贫开发中的重要作用,履行扶贫开发社会责任;邮政储蓄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设立,加强“三农”金融业务专业化能力,加快构建专业化为农服务体系。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开展普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推动扶贫攻坚取得实效。

推荐理由:我国首个发展普惠金融的国家级战略规划颁布,确立了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监管部门配套措施出台,有利于提升金融扶贫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银行业协调配合、持续发力,推动普惠民生、精准扶贫取得实效。

3.人民币正式加入SDR货币篮子,助推人民币国际化和国内金融改革。

概述:2016年9月30日(华盛顿时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宣布纳入人民币的特别提款权(SDR)新货币篮子于10月1日正式生效,成为第五种“入篮”货币,也是唯一的新兴经济体货币。IMF总裁拉加德发表声明称,这反映了人民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不断上升的地位,有利于建立一个更强劲的国际货币金融体系。新的SDR货币篮子包含美元、欧元、人民币、日元和英镑5种货币,权重分别为41.73%、30.93%、10.92%、8.33%和8.09%,IMF每周计算SDR利率,并将于10月7日公布首次使用人民币代表性利率,即3个月国债收益率计算的新SDR利率。

8月31日,世界银行首期特别提款权(SDR)计价债券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联席簿记管理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是工商银行、汇丰银行(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和建设银行。这是1981年以来全球发行的首单SDR计价债券,也是全球范围内首次以公募形式发行的SDR计价债券。

人民币加入SDR,体现了中国在货币、外汇和金融体制方面的进展,是对中国金融市场自由化和基础设施改进的认可。将为国内经济、金融改革带来强大的外部动力,也有助于中国及世界经济的稳定增长。

推荐理由:人民币纳入SDR是人民币国际化的里程碑,是对中国经济发展成就和金融业改革开放成果的肯定。有利于助推我国银行业,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扩大金融开放,为促进全球经济增长、维护全球金融稳定和完善全球经济治理作出积极贡献。

4.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开展投贷联动业务试点,以“信贷投放”与“股权投资”相结合的创新方式,更好实现风险和收益匹配,有效增加对科创企业的金融供给。

概述:4月21日,银监会与科技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首批试点地区为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天津滨海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第一批试点十家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恒丰银行、北京银行、天津银行、上海银行、汉口银行、西安银行、上海华瑞银行、浦发硅谷银行。目前,试点地区和试点银行已按要求报送了试点实施方案,并积极开展投贷联动业务试点。

银行业投贷联动试点开启并稳步推进,以“信贷投放”与“股权投资”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作用,更好实现风险和收益匹配,有效增加对科创企业的金融供给,努力实现科技金融服务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纷纷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建立与科技创新创业企业金融服务相适应的信贷管理、风险防控和激励约束机制,支持科技创新创业企业健康发展。11月25日,国家开发银行宣布与北京中关村重点科创企业北京仁创生态公司签订“投资+贷款”合同,标志着全国首单投贷联动支持科创企业项目正式落地。

推荐理由:投贷联动试点落地,实现科创企业信贷风险和收益的匹配,通过提供持续资金支持的融资模式, 提升对科创企业金融服务质效,同时,有利于促进商业银行业务创新和自身转型发展。

5.G20杭州峰会首次将绿色金融纳入议题、发布《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银行业金融机构贯彻执行《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绿色信贷的发展迈上一个新起点,助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概述:9月4日-5日,G20杭州峰会召开,首次将绿色金融纳入议题讨论,在轮值主席中国的倡议下,G20今年设立了绿色金融研究小组,发布《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明确提出要扩大全球的绿色投融资,从七个方面克服绿色金融发展面临的挑战。

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从经济可持续发展全局出发,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支持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国银监会以绿色信贷为抓手,通过构建绿色信贷制度框架、建立绿色信贷国际交流合作机制、建立全面的绿色信贷统计制度、实施综合考核评价,着力打造绿色信贷政策体系,有效控制风险和促进商业可持续。

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支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支持绿色、循环、低碳经济发展,积极开展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有力推动了我国经济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1月27日,浦发银行公开发行200亿元绿色金融债券,境内首单绿色金融债正式落地;11月11日,中国银行发行首支中国绿色资产担保债券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2016年6月末,21家主要银行机构节能环保项目和服务贷款不良率为0.41%,低于同期各项贷款不良率1.35个百分点。

推荐理由:中国银行业以G20为契机,持续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发挥全球示范作用,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发展绿色信贷,迈上一个新起点,加快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也发挥了全球绿色金融市场稳定器和流动性中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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