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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审核“绿道”再增新疆 拟上市公司有这些家

2017-01-20 11: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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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西藏之后,新疆IPO、新三板企业也迎来了“即报即审”政策。说得更通俗一点,新疆的IPO、新三板企业从提交材料开始,每个环节都无需排队等候,一路享受VIP快速绿道。只要审核通过后,便可优先安排上市交易。

正如某拟上市券商分管投行的副总裁所说,“即报即审只是缩短了审核时间,但并不会因此降低监管层对企业审核标准。”

新疆“VIP”通道来了

今年1月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证监会在北京联合签署《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进一步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合作协议》(简称“协议”),明确提到新疆企业首发上市、新三板挂牌享受“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即在不降低标准的条件下,给予新疆企业上市、发行、挂牌优先支持。

这就意味着,新疆所有地区的新疆IPO、新三板企业都可享用这个“VIP快速通道”,范围也由此前的贫困县扩大至新疆整个地区。

据了解,目前能享受“即报即审”政策的有三种情况:

1、2016年9月9日证监会发布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IPO、新三板企业可享用。政策所指的“贫困地区”是指,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已经确定的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

2、西藏地区所有符合条件的IPO、新三板企业,2016年就已开始享受“即报即审”政策。(包含贫困、非贫困地区均适用)

3、今年新增的新疆地区所有符合条件的IPO、新三板企业。(包含贫困、非贫困地区均适用)

正如此前华西证券某资深投行人士所比喻的那样,“即报即审”政策,就如同机场VIP安检口,同样需要排队,只是VIP通道排队人数少,速度自然比普通安检口快。

据了解,在新疆的拟上市公司中,新天然气、贝肯能源、德新交运、熙菱信息、立昂技术等5家企业,在证监会排队时已享受到了“即报即审、审过即发”绿色通道政策。

除此之外,新疆还有2家正在排队的IPO企业,一家是准备登陆上交所的新疆火炬燃气;另一家是准备在创业板上市的新疆慧尔农业集团,而这2家IPO公司的承销商分别是西部证券、长江证券。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上述3条“即报即审”超快通道外,早在2012年6月初,证监会便宣布拟在IPO审核中,推出西部地区企业优先审核。“虽然监管层很早给了西部绿色通道,但审核速度并没有西藏来得快。”北京某券商资深投行人士透露。

此外,关于东北地区的IPO优先通道同样备受关注。据国务院11月16日发布的《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将对符合条件的东北地区企业申请IPO给予优先支持。

而这也是继“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新政后,资本市场又增加一条优先扶持东北地区企业IPO;绿色审核通道。

“VIP”通道究竟有多快

看到这儿,估计很多人都想问,这条“VIP”通道究竟有多快?

券商中国记者做了个粗略的比较,去年完成发行的上市公司中,至少有八成审批时间超过两年,而在去年12月10日上市的高争民爆和易明医药,从提交申请到完成发行用了不到一年。

不仅如此,华西证券承销的易明医药通过发审会审核后,14天便拿到了发行批文,比高争民爆还要快一个星期。

当然,这两家上市公司审批速度之所以这么快,绝对离不开“即报即审”政策。据了解,从2015年3月开始,监管层就不断加大力度支持西藏地区的资本市场发展,并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如在股票首次公开审核中,对西藏等西部地区实行优先审核;减免西藏等民族地区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费用,建立企业“即报即审”的快速通道等。

目的就是为了支持西藏企业通过多层次股权市场发展壮大,强化西藏资本市场的机制支持和人才支持,着力于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小微企业直接融资,发挥期货市场功能,以资本市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从根本上提高西藏经济的造血能力。

而西藏通道也有就成为即西部绿色通道之后,IPO扶贫通道之前的一种快速通道。而西藏这一政策也被市场喻为“监管层向西藏发的红包”。

“不管是西藏、新疆通道,还是扶贫通道,其实就是即报即审政策。”深圳某中型券商投行部负责人称,所谓“即报即审”就是从提交材料开始,企业就无需排队等候,而是一路享受VIP快速通道。

当然,如果你想要光明正大“插队”,还必须满足“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的相关规定。

如新疆地区就要求:

1、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均在新疆且开展生产经营满三年、缴纳所得税满三年企业。

2、注册地在新疆并承诺上市后不变更注册地,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最近一年在新疆缴纳所得税不低于2000万元;或者迁址新疆后,企业新聘用新疆当地户籍员工不低于200人;或者热心新疆扶贫公益事业,对新疆贫困地区县(乡)及兵团困难团场和贫困团场捐款2000万元现金以上用于脱贫攻坚,改善民生。

贫困县亦是如此。2016年9月9日证监会公布的《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对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均在贫困地区且开展生产经营满3年、缴纳所得税满3年的企业;或者注册地在贫困地区、最近一年在贫困地区缴纳所得税不低于2000万元且承诺上市后3年内不变更注册地的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享受了“插队”待遇,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发”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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