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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行业市场报告: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能源供求关系趋于缓和

2017-01-24 14: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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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要点

事件描述

国家发改委与国家能源局于近日发布了《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未来我国能源发展的行动纲领与总体蓝图,主要阐述了我国“十三五”期间,能源发展的主要方向、趋势、发展目标、重点任务等,对相关行业的发展前景与机遇具有重要影响。

按照《规划》的总体要求,综合考虑各因素,我国2020年能源发展主要目标为:

消费总量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1亿吨以内。全社会用电量预期为6.8~7.2万亿千瓦时;

安全保障。能源自给率保持80%以上,增强能源安全战略保障能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高能源替代水平; 供应能力。保持能源供应稳步增长,国内一次能源生产量约40亿吨标煤,其中煤炭39亿吨,原油2亿吨,天然气2200亿立方米,非化石能源7.5亿吨标准煤。发电装机20亿千瓦左右;

消费结构。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15%以上,天然气消费比重力争达到,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58%以下。发电用煤占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到55%以上;

系统效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5%,煤电平均供电煤耗下降到每千瓦时310克标准煤以下,电网线损率控制在6.5%以内; 环保低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能源行业环保水平显著提高,燃煤电厂污染物排放显著降低,具备改造条件的煤电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

普遍服务。能源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实现基本用能服务便利化,城乡居民人均生活用电水平差距显著缩小。 能源消费增速将回落,能源结构与消费驱动力将发生变化未来五年,钢铁、有色、建材等主要耗能产品需求预计将达到峰值,能源消费将稳中有降。在经济增速趋缓、结构转型升级加快等因素共同作用下,能源消费增速预计将从“十五”以来的年均9%下降到2.5%左右,伴随一些高耗能行业供给侧改革深化,能源消费驱动力也将由此转向第三产业以及居民用电。“十三五”期间天然气、非石化能源消费占比将加速提高,“油气”替代“煤炭”、“非化石”替代“化石”双重替代加快。

多领域细化要求,总体看淘汰落后产能与转型升级并行,严控新产能防范过剩与存量产量提效并行

《规划》对十三五期间能源各领域提出了详细要求,我们认为,未来五年我国能源发展将呈现淘汰落后产能与转型升级并行,严控新产能防范过剩与产量产量提效并行局面,力求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能源发展各相关领域细化要求:

一、煤炭与煤电:严控规模。煤炭方面要求严格控制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技术改造项目和生产能力核增项目,确需新建煤矿的,实行减量置换。“十三五”期间,停缓建一批在建煤矿项目,14个大型煤炭基地生产能力达到全国的95%以上。煤电方面要求优化规划建设时序,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煤电清洁高效发展,按照国家总量控制要求,合理确定新增煤电规模,有序安排项目开工和投产时序,提高煤电能耗、环保等准入标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力争关停2000 万千瓦,2020年煤电装机规模力争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

二、煤炭深加工与石油炼化:加强下游煤炭深加工与石油炼化先进产能建设。煤炭深加工方面要求严格执行能效、环保、节水和装备自主化等标准,积极探索煤炭深加工与炼油、石化、电力等产业有机融合的创新发展模式,力争实现长期稳定高水平运行。“十三五”期间,煤制油、煤制天然气生产能力达到1300万吨和170亿立方米左右。积极推广应用清洁煤技术,大力发展煤炭洗选加工,2020年原煤入选率达到75%以上。炼油方面要求加强炼油能力总量控制,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落后产能,适度推进先进产能建设。

三、常规水电:优化调度促消纳。发挥现有水电调节能力和水电外送通道、周边联网通道输电潜力,优化调度运行,促进季节性水电合理消纳。加强四川、云南等弃水问题突出地区水电外送通道建设,扩大水电消纳范围。2020 年常规水电规模达到3.4亿千瓦,“十三五”新开工规模6000万千瓦以上。

四、核电:安全前提下加快核电论证建设。重点关注核电安全性,在采用我国和国际最新核安全标准、确保万无一失的前提下,在沿海地区开工建设一批先进三代压水堆核电项目;积极开展内陆核电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加强厂址保护。2020年运行核电装机力争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核电装机达到万千瓦以上。

五、风电:优化布局,关注海上发电。整体优化风电开发布局,逐步由“三北”地区为主转向中东部地区为主,大力发展分散式风电,稳步建设风电基地,积极开发海上风电。加大中东部地区和南方地区资源勘探开发,优先发展分散式风电,实现低压侧并网就近消纳。2020年风电装机规模达到2.1亿千瓦以上,风电与煤电上网电价基本相当。

六、太阳能:鼓励规模化,加强分布式电站建设。优化太阳能开发布局,优先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扩大“光伏+”多元化利用,促进光伏规模化发展,建立弃光率预警考核机制,有效降低光伏电站弃光率。2020年,太阳能发电规模达到1.1亿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6000万千瓦、光伏电站4500 万千瓦、光热发电500万千瓦,光伏发电力争实现用户侧平价上网。

七、生物质能及其他:积极开发为主。积极发展生物质液体燃料、气体燃料、固体成型燃料。推动沼气发电、生物质气化发电,合理布局垃圾发电。有序发展生物质直燃发电、生物质耦合发电,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加快地热能、海洋能综合开发利用。2020年生物质能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500 万千瓦左右,地热能利用规模达到7000万吨标煤以上。

八、石油:稳增产。加强国内勘探开发,促进石油增储稳产。深化精细勘探开发,延缓东部石油基地产量衰减,实现西部鄂尔多斯、塔里木、准噶尔三大石油基地增储稳产。加强海上石油基地开发,积极稳妥推进深水石油勘探开发。“十三五”期间,石油新增探明储50亿吨左右,年产量2亿吨左右。

九、天然气:积极拓展天然气消费市场,加快天然气价格改革。积极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推动天然气市场建设,探索建立合理气、电价格联动机制,降低天然气综合使用成本,扩大天然气消费规模。稳步推进天然气接收和储运设施公平开放,鼓励大用户直供。合理布局天然气销售网络和服务设施,以民用、发电、交通和工业等领域为着力点,实施天然气消费提升行动。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东北地区为重点,推进重点城市“煤改气”工程。加快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和天然气调峰电站。2020年气电装机规模达到1.1亿千瓦。

十、电网:有序建设大气污染防治输电网,全面实施城乡电网改造。有序建设大气污染防治重点输电通道,积极推进大型水电基地外送通道建设,优先解决云南、四川弃水和东北地区窝电问题。探索建立灵活可调节的跨区输电价格形成机制,优化电力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完善区域和省级电网主网架,充分挖掘既有电网输送潜力,示范应用柔性直流输电,加快突破电网平衡和自适应等运行控制技术,着力提升电网利用效率。加大投资力度,全面实施城乡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打造现代配电网,鼓励具备条件地区开展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的微电网示范应用。“十三五”期间新增跨省区输电能力1.3亿千瓦左右。

十一、油气管道:沿海地区加大LNG站运储能力建设,关注天然气支网“最后一公里”建设。按照“西气东输、北气南下、海气登陆、就近供应”的原则,统筹规划天然气管网,加快主干管网建设,优化区域性支线管网建设,打通天然气利用“最后一公里”,实现全国主干管网及区域管网互联互通。优化沿海液化天然气(LNG) 接收站布局,在环渤海、长三角、东南沿海地区,优先扩大已建LNG 接收站储转能力,适度新建LNG接收站。加强油气管网运行维护,提高安全环保水平。2020年,原油、成品油管道总里程分别达到3.2万和3.3万公里,年输油能力分别达到6.5亿和3亿吨;天然气管道总里程达到10万公里,干线年输气能力超过4000亿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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