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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发文推进农垦改革发展 提供金融政策支持

2017-06-02 15: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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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从农业部获悉,农业部办公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办公室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作用合力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旨在共同推进农垦全面深化改革和加快转型发展,合力解决农垦经济社会发展资金缺口,全面增强农垦内生动力、发展活力、整体实力。

通知指出,要充分发挥农垦组织协调优势和农发行政策性金融优势,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精准发力。

(一)现代农业生产基地。以粮食、棉花、糖料、天然橡胶、牛奶、肉类、种子、油料等产业为重点,以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重点支持高标准农田、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天然橡胶基地、智慧农业(000816)、动植物疫病和灾害防控体系等项目建设,打造一批稳定可靠的现代农业生产基地。

(二)农产品(000061)加工流通。在重要农产品主产区和重要流通节点,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升级改造和仓储设施、冷链物流设施、产地批发市场、现代物流中心等建设,提高农产品产地预冷、低温加工、冷链仓储配送能力,完善农产品流通配送网络,全面提高农产品加工水平和流通效率。

(三)国家现代农业庄园。选择一批发展潜力大、比较优势明显、带动作用强的庄园创建项目,重点支持庄园山水田园路等基础设施、产储加销等产业发展设施、住宿餐饮娱乐等游客接待设施,以及农产品展销平台、管理服务平台等配套设施建设,有力推进国家现代农业庄园创建。

(四)特色农场。围绕特色农场创建工作安排,选择一批发展条件较好、资源特色突出的农场,重点支持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信息化应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生态保育措施等的建设,打造一批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特色农场。

通知还强调,各级农垦管理部门和农发行分支机构要协同配合,积极探索、创新融资合作模式,形成良性互动的合作格局。

(一)集团统一授信模式。对区域性大型农垦集团,探索推行整体综合授信管理和“统贷-分用-统还”的模式。农发行统一对农垦集团及其成员企业核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农垦集团及其所属企业在授信额度内,根据双方约定的用信条件和自身融资需求,自主选择“统贷统还”“分贷分还”等融资模式,并通过中期流动资金、循环流动资金、扩大授权的授信、项目贷款等多元化融资产品,最大限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贷款贴息模式。协调各级地方政府及财政部门,为双方合作的重点项目及企业贷款争取贴息或项目建设投融资补贴支持。通过多方合力,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投贷联动模式。对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科技创新型企业和高精尖产业,探索通过“农垦相关产业基金+农发重点建设基金”“农垦相关产业基金+农发行贷款”“农发重点建设基金+农发行贷款”等投融资组合和投贷联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风险有效防控。

(四)风险补偿基金模式。探索建立由农垦企业共同出资的风险补偿基金,或推动地方政府设立农垦改革发展专项风险补偿基金,农发行根据实际情况,按风险补偿基金的一定扩大倍数,向符合条件的农垦集团、企业、农场等经营主体贷款,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和多方联合增信作用。

此外,双方要根据合作重点,选择部分项目,探索开展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土地承包(出租)收益权质押、大型农机具抵押、融资租赁等创新试点示范工作,全力配合农垦资源变资产和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等关键领域的改革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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