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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广绿环再冲IPO终过会 拟于上交所募资2.64亿元

2017-11-01 14:01:00

 

来源:中国网财经

证监会10月31日晚间发布的《第十七届发审委2017年第22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广绿环”)首发申请获通过,保荐机构为申万宏源.

据了解,鑫广绿环早在2014年就已经向证监会递交了招股书,不过,在2015年5月26日,鑫广绿环首发申请被否。公开资料显示,鑫广绿环主营业务为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再利用及相关服务。此前披露的招股书显示,鑫广绿环拟于上交所公开发行4010万股,计划募集资金2.64亿元,将投资于烟台市危险废物填埋处置中心、烟台市固体废物焚烧处置中心改扩建等项目。

发审委会议向鑫广绿环主要提出了以下问题:

1、关于拆解收入。鑫广绿环需说明(1)前次否决意见的落实情况,以及报告期内电子废物拆解销售收入和拆解数量的匹配关系;(2)报告期内前十大供应商构成变动及原因,并说明拆解物收购的数量、距离的合理性;(3)结合补贴收入取得周期逐年增加且占比高的情况,说明补贴收入的可持续性,以及坏账计提是否充分。

2、关于危废收入。(1)发行人危废收入确认环节无直接外部依据。鑫广绿环需就危废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可靠性做说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危废焚烧和填埋收入占危废收入的90%,且毛利率显著高于可比公司,鑫广绿环需说明公司核心竞争力及是否存在政府依赖;(3)鑫广绿环需说明危废品收购的来源、数量、距离的合理性;(4)鑫广绿环需说明危废物品的处置具体模式、流程、监督管理系统及关键控制点;(5)鑫广绿环还需说明危废处置中,填埋和焚烧处置方式的饱和度和最大处理能力(年/吨).

3、关于铜陵项目。(1)鑫广绿环需说明铜陵鑫广托管铜陵项目是否属于“变相转让”或“出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与本次托管相关的协议是否合法有效;(2)鑫广绿环回复材料称:“2017年1月1日起至项目移交日的收益参照移交后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据招股说明书,拟托管的铜陵项目2017年1-6月实现净利润1,767.67万元(未经审计),鑫广绿环需说明该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以及铜陵项目的财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说明招股说明书是否进行充分的更新披露。

4、鑫广绿环需说明环保监管政策变化对发行人经营的影响,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素(危废处置可能影响居民生活环境,前期焚烧存在被群众举报情形),公司为消除这些负面影响和隐患所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否充分披露。

5、关于《排污许可证》未续期。鑫广绿环需说明许可证续办最新进展及预计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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