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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市场解封?苏州土地新政并不简单

2020-02-21 10:11:26

 

来源:中指研究院

2月19日,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关于做好土地出让相关工作有效应对疫情的通知》引起了广泛关注,尤其是其中一条“调整超过市场指导价报价规则”的政策,使得“取消现房销售”、“取消封顶销售”、“土拍解封”等字眼瞬间刷屏苏州人民的朋友圈。

其实,苏州此次出台政策更多地是为了应对疫情对土地出让带来的影响,维护土地市场健康平稳运行,强调的是“不统一”要求设置封顶销售、现房销售,已成交须工程结构封顶或竣工验收后预售、销售的住宅(商住)用地,开发企业预售、销售的时间节点可“适当”提前,“提前时间按疫情防控一级响应天数计算”,具体由住建部门核定。

对于此次苏州新政,中指研究院认为:

01打开部分销售限制,利于房企渡过难关

封顶销售、现房销售延长了房企的开发周期,对房企资金链实力是一大考验。尤其是今年突发疫情,部分项目工期被迫延后,现金流压力更为紧张,而苏州此次变相降低预售标准,加快房源入市,实现高周转,协助房企渡过当前难关。此外,新政还调整了交地、开竣工等履约要求,延长了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限,为受疫情影响的地块尽量减负,也有利于避免房企为追赶进度而影响产品质量。

02释放市场利好信号,提振房企拿地信心

2019年苏州连续发布5.11调控和7.24新政,土拍规则进一步严格,土地市场立刻从“火热”回归“理性”,房企拿地更加谨慎。而此次政策的微调意味着未来房企拿地成本可能会适当地降低,房企在资金、销售等方面自由度和灵活性能够得以提高,有利于房企调整销售策略、增厚利润,从而提高房企拿地积极性。这也是在吸引更多的房企布局苏州,增强苏州土地市场的成交活力。

03限价尚未放开,房住不炒仍是主基调

苏州尚未在“限购”、“限售”、“限价”、“限贷”等方面有所放松,“房住不炒”的定位从未改变,并不会因疫情而出现全面的政策放松。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此次调整将在继续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调控机制不变的基调下进行,维护土地市场的平稳健康。

以下为通知原文: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土地出让相关工作有效应对疫情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应对疫情对土地出让带来的影响,维护我市土地市场健康平稳运行,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工业用地供应,保障产业项目落地。主动靠前做好产业项目落地服务工作,提高项目用地供地效率,充分利用疫情期间做好项目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技术审查、不动产登记提前服务和技术指导等各项工作。

二、调整交地、开竣工等履约要求。苏州市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可不开展实地履约巡查,对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期开竣工的,用地单位可申请延期并签订补充协议,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持续期间不计入违约期。工业用地已签订开发建设协议并约定投入产出要求的,各区政府(管委会)可根据企业复工情况调整开发建设协议,2020年度可不计入考核年份,考核期相应顺延。

三、延长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限。在苏州市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告挂牌出让的经营性用地,第二期出让金缴纳时间可在原规定缴纳时间基础上顺延,交地时间相应顺延,顺延天数为地块成交之日(不含成交当日)到苏州市疫情防控一级响应解除之日(含解除当日)的天数。

四、调整超过市场指导价报价规则。住宅(商住)地块不统一要求设置竣工预售许可调整价,超过市场指导价的,不统一要求项目工程结构封顶后申请预售许可;进入一次报价的,不统一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后申请预售许可。

已成交须工程结构封顶或竣工验收后预售、销售的住宅(商住)用地,开发企业预售、销售的时间节点可适当提前,以按照正常工期测算的预售、销售时点为基准,提前时间按疫情防控一级响应天数计算,具体由住建部门核定。

五、各县级市、吴江区以及工业园区可参照执行。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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