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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山东环保厅厅长张波履任环保部水司司长

时间:2016-10-10 10:24:00 来源: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讯:中国的环保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这时候,环保部迎来了一位很有想法的环保厅长接管“水司”。

2016年8月,原山东省环保厅厅长张波被任命为水环境管理司司长,至此,空置了半年之久的新“水司”司长一职终于尘埃落定。此前,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入,环保部撤并污防司、总量司,统筹生态司,按照环境要素成立了新的“气、水、土”三个司,为下一步的环保管理制度的大改革打下基础,只是,除了大气司之外,水司和土司的司长职位一直空缺。

即将全面铺开的大改革是围绕着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系统性调整,是方向性的“大变”,而排污许可制度的建立是其关键环节。在山东“试水”了14年的张波,虽然并非以许可证制度的改革试点为名,但其地方性的改革却被称作是“最接近许可证改革思路”的实践。

在这个过程中,他曾经遭遇质疑,承受压力,但最终以环境质量的改善和地方重点行业的涅槃重生证明自己并没有“胡来”。在这样的背景下,当中国的水污染防治任务越来越艰巨,水环境管理的制度体系却还千丝万缕未理顺的时候,“改革派”官员张波被推到了前台。

“质量派”官员担负重任

生于1962年的张波曾任高校教授,是一位学者型官员。履新之际,正是这个新的要素司需要“统一思想”的时候。

一位环境管理专家对《世界环境》记者说:“新的水司成立之前,水环境的管理职能主要分散在两个部门——污防司和总量司,两个司的职能有重叠,但思路却大相径庭。简单的说,污防司着眼于以环境质量的改善为目的,主张直接以环境质量而不是减排任务是否完成来考核地方政府,关注多种污染物的控制,关注与人体健康和生活环境密切相关的污染治理。从由其主导起草的水十条中就可看出质量派的整体构想。”

而总量司的核心业务在于实施总量控制和减排。该专家解释说,在“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总量减排曾经是中国环境管理的主“抓手”,无论是对地方的环保考核,还是行业标准的制定,行业排放的管理,都是围绕着几种“主要污染物”的减排来设计和开展。对水而言,就是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总量派”在治水上的重要贡献是以举国之力,考核为凭,如雨后春笋般兴建起了大量污水处理厂。除此之外,他们也掌管着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核查和分配,只是,没有进入环境统计的污染源和排放量,以及除了氨氮和COD之外的其他污染物没有被纳入管理,这也是总量控制被诟病与环境质量脱节的主要原因。

“质量派”和“总量派”的“学术争论”由来已久,即便是新任环保部长陈吉宁已经明确“环境质量为核心”之后,两种路线的交锋依旧未停歇。因为管理思路的转变意味着整个管理体系的重构,这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以至于,当机构改革调整了布局,两个旧司局的职能和人员合并之后,观念冲突依然未能平息,甚至造成内耗拉慢了改革的进程。比如说,《水污染防治法》尚在起草阶段,就连变了几个模样,字句措辞的交替反复呈现出莫衷一是的博弈和妥协。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背景,水司的司长并不会好当,水司的一名公务员告诉《世界环境》记者,张波毫无疑问是一名“质量派”的官员。他有着丰富的地方实践经验和一手的经过检验的理论,这是他自有的“底气”,另外,外表温文尔雅的这位新司长已经让大家看到了他谋篇布局的果断和坚定,期待着他发挥作用,提高改革的效率。

统一认识:环境矛盾的“命中注定”

张波在决心做一件事情之前,习惯先跟人构建起一些基本的共识,在逻辑起点统一的基础上再进行讨论,包括接受采访也是这样。在他还是山东省环保厅厅长的时候,他面对《世界环境》记者的提问,并不急于回答,而是先铺垫了二十分钟左右,厘清一直以来环保工作中的几个“模糊点”。

他说,第一个模糊点,就是环境保护的核心任务,应该是改善环境质量,其他所有的工作都是手段,应该围绕这个核心来展开。包括我们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也要跟环境质量标准来挂钩。

“过去我们流域治污,一直是环境质量难以达标,甚至总是不断在反弹,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的标准是脱节的。污染物排放达标了,但环境质量达标却还遥遥无期。”

第二个模糊点,我们流域的排放标准应该加严到什么程度?

“大家容易想到我们是发展中国家,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历史阶段,我们总不能比发达国家还要严格吧?因此就会认为,政府出台环保政策,制定标准,首先应该考虑污染行业有没有治污的经济技术可行性,有可行性我们就加严标准,没有可性行,就不能加严。这种认识表面上有道理,实际是很有问题的。”

他解释说,中国的中东部地区,人口和企业密度非常高。世界上很少有国家能够跟中国相比。以美国为例,每平方公里是30多人,山东是600多人,可以说是人口和企业布局密集。同样的环境努力,换不来同样的环境成效。我们想要达到美国那样的环境质量,或者比他再差一点,都需要自觉实行最严格的环境管理制度。这是中国环保的“命中注定”,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你对中国的国情没有这样的把握,就会老觉得,我们不能太严。如果那样的话,不仅环境质量难以改善,环境安全、社会稳定也无法保障。”

以事实证明:环境保护阻碍经济发展是个伪命题

张波关于排放标准的观点从14年前开始就遭到过很多质疑,有人说,国家标准本身就有“一刀切”的属性,是基于行业经济技术能力给的一个底限,没法考虑每个地方环境的具体承载力。比如说山东的每平方公里是600多人,但青海可能不到6个人;也有人说,不考虑行业实际而盲目加严标准,会对行业发展乃至地方经济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面对质疑,张波解释说,基于技术的国家标准,和基于环境质量要求的地方标准是一个体系中不同层次的问题,不能混为一谈:“我比较主张,国家的排放标准,应该多一些是导则、指南、方法性的,而我们地方真正执法用的排放标准,应该是流域性、区域性的。”

他以制浆造纸业为例解释说,2002年的国家标准是450毫克每升(COD),山东的企业现在可以做到60毫克每升以下。

“这是匪夷所思啊!在当时提这样的要求,对行业而言就是不具备经济技术可行性。可是,那时候的山东几乎条条河流鱼虾绝迹,河流要恢复鱼类生长,必须要收严排放标准。

我的观点,政府考虑问题,首先应该考虑维护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的必要性,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河流都没有鱼了,地下水都严重污染了,人还安全吗?长期看,行业发展还有前途吗?”

他说:“所以,这是政府要考虑的第一件事,屁股要先坐在河流恢复鱼类生长的必要性这一边,企业一时难以达到可以理解。可以给出过渡期,逐步加严。政府决策绝不能不顾生态安全而单纯考虑行业治污的可行性。在这个问题上,可行性要服从必要性,必要性应当兼顾可行性。”

张波在改革地方标准的时候就已经想得很清楚:行业标准是不管地理位置的,不管企业处在什么位置,只要他是造纸,他就可以排450毫克/升(COD),全国一刀切,这合适吗?山东的做法,就是从执行行业标准过渡到流域标准。企业依据什么排污,最终不是由它所在的行业决定,而是由它所处的位置决定。企业应该对它周边的环境质量负责任。如果企业周边的环境质量达标了,那企业的排放就是没有问题的,减排的任务就可以小一点。如果环境质量没达标,那企业即便达标了也还不行,还要进一步加严。

当然,必要性也要兼顾可行性。不能说上半年定目标下半年就要落实。所以山东的办法是用8年的时间来实现目标,分阶段逐步加严,大概2年一个台阶。最终的目标,就是排放标准要和环境质量要求要挂起钩来,而且随着环境质量目标的推进,排放标准要逐步加严。

2003年以后,山东环保没有硬关任何一家规模以上的造纸企业,是行业自己走了一条转方式调结构的路。张波评价说:“穷则思变,创新通常是逼出来的。企业家都很聪明的。一看政府8年的路径都很清楚了,他算下账,我能干到哪个台阶,到哪个台阶无论如何也上不去了,钱赚到这个点儿我就不干了,换个活法!他们提前就做好准备了,根本不给政府找麻烦。还有一些企业就让那些有实力的企业给兼并了,把市场拱手让给大企业了。这里有个很有趣的现象,我们实行引导性的环保政策并且加强监管,不仅解决了环保问题,还激发了企业的人才和创新工作,推动了行业的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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