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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电形势全局纵览 售电公司业务距离真正的“售电”还有多远?

时间:2016-11-08 10:49:00 来源:

电改9号文的出台,让售电一度成为关注焦点。《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多途径培育售电侧市场竞争,赋予用户更多选择权,提升售电服务质量和用户用能水平。

昨日,国家能源局总工程师韩水在《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十三五”期间,我国将组建相对独立和规范运行的电力交易机构,建立公平有序的电力市场规则,初步形成功能完善的电力市场,全面推进配售电侧改革,2018年底前完成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培育工作。

时至今日,售电侧改革到底进展如何?现在的售电公司业务距离真正的“售电”还有多远?本期电力急先锋带你售电形势全局纵览,看一看褪去华丽外衣的售电什么样?

售电局势概述:

虽然输配电改革、售电侧改革、电力交易中心等各项改革工作一直如火如荼的进行着,然而现阶段看来仍未得到有机结合。而之前一直声称“电改破除垄断”,发展至今,电网公司在输配电相关业务上仍有垄断优势,可见,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这势必是一条漫长的路。

那么,现阶段的售电到底以什么样的形式存在呢?

电力交易中心刚刚起步,仍缺乏一个电力交易市场的框架,售电公司遍地开花的同时,业务从短期来看却很难大规模的开展,目前,售电是以向大用户提供直接购售电业务为主。

政策推动大用户直购电发展:

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印发,提出要开展发电企业向大用户直接供电的试点工作,2004年原国家电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暂行办法》,提出开展大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的试点工作,标志着直购电试点起步。

2009年3月,国家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清理优惠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表示:凡是以发、用电企业双边交易等名义,擅自降低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或用电企业销售电价、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措施的,应全面停止执行。

2013年《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出台,取消了直购电试点行政审批,直购电试点工作才再次快速展开。

今年3月发布的《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求做好电力市场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提出,要以扩大直接交易电量规模的方式逐渐放开发用电计划,要求2016年力争直接交易电量比例达到本地工业用电量的30%,2018年实现工业电量100%放开,并制定和完善包含中长期交易和现货交易的电力市场试点方案。

电改“9号文”及配套文件中已明确提出,建立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形成保障电网安全运行、满足电力市场需要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还原电力商品属性,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总收入和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明确政府性基金和交叉补贴,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健全对电网企业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促进电网企业改进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适逢电力体制改革开始全面推进,在真正的电力交易市场机制尚未实际确立并发挥作用之际,直购电市场成为现阶段售电业务主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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