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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解读《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

时间:2017-02-10 15:54:00 来源:

中新网2月9日电 国家安监总局今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规划科技司副司长孙文德谈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时指出,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各有关部门、各地区均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制定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细化明确职责、治理内容、工作措施等要求。

有记者提问称,关于2016年11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请简要介绍一下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进展情况?

孙文德表示,为深刻吸取2015年天津港“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夯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 2016年11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3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孙文德指出,《方案》中提出了10个方面40项任务,明确了部门责任,共涉及30多个部门,每一项都明确了牵头参与单位、治理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限。各部门、各地区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全面部署、积极推动,目前进展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近期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均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也召开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部署视频会议,对各级安委办、安监局做好综合治理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

二是国务院安委办专门成立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推进办公室,协调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三是各有关部门、各地区均按照《方案》,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制定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细化明确职责、治理内容、工作措施等要求,有关工作正按照计划积极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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