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市中国

大市中国 > 滚动 >

电商征税 中小网店或遭生死劫吗?

2014-08-15 11:11:00

 

来源:互联网

电商征税 中小网店或遭生死劫吗?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一石激起千层浪”。近期,一则“国家税务总局正密集调研,并专门成立课题组,研究对电子商务进行有效税收征管的政策方案”消息引发社会关注。“大型电商可能更希望全面征税,因为全面征税可以提升它们的竞争力。但征税对于个人网店来说,可能是一场生死劫。”一位大型电商企业人士坦言。

据时代周报报道,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3.02亿人,同比增长24.7%;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0万亿元,同比增长26.8%。而同年美国网络零售额仅2620亿美元,我国已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网络零售市场。

不过,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电子商务行业的全面征税工作却一直难以推行。除了B2B、B2C以外,大量C2C网店的监管、税务长期处于真空状态。虽然这使得电子商务得到一段高速发展的空间,但现在电商的交易额已经达到了空前的规模,粗犷、野蛮式的发展似乎已经到了尽头。

据悉,电子商务一般分为B2B(企业对企业)、B2C(企业对个人)和C2C(个人对个人)三种模式。B2B平台以阿里巴巴等为代表、B2C以京东、亚马逊等为代表,而C2C则以淘宝、拍拍等为代表。前面两者以企业未结算单位,在企业注册成立之时,肯定已经完备了税务流程,可以向企业或者个人出具发票,它们都在税务部门的监管之下,各种税款肯定都会按法律法规报交。

因此目前唯一存在争议的只有C2C模式。由于C2C模式在诞生之时就是以个人名义成立,绝大部分都没有经过工商注册,也没有税务机关登记,因此C2C平台的税收一直处于真空状态。不过,真的要对C2C网店征税,也并不容易。

“C2C网店征税范围的界定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比如,个人出让自用的二手、闲置物品,并不属于经营行为,但在平台上,他们往往会跟网店的概念混在一起。虽然现在平台商已经有意识去区分,但实际操作上依然存在不少困难。”上述电商负责人表示。

另外,除了没有工商注册以外,大部分C2C网店也没有实体店、经营数据,而且分布区域极广,这给工商、税务“实体化”“属地化”的监管部门工作带来巨大挑战。“征税只能依靠平台来配合,但工商监管目前依然离不开实体化操作,如果对C2C网店要征税就需要制度、监管上的创新。其实,电子发票已经是一种进步,一方面规范了电商交易,另一方面为监管提供客观依据,促进电商行业的规范发展。”业内人士坦言。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淘宝上大部分职业卖家的个人网店,不少都声称可以出具正规发票,因为他们当中一部分是,实体转线上销售。比如一些实体店将货品放到网上销售,也有一部分专门做代理的卖家是通过实体店拿货。但如果买家提出开具发票的话,一般价格都要上浮7%—12%。

“淘宝上的商品价格利润相差较大,毛利率不一样,即使征税,对个人网店的影响也不能一概而论。对于毛利率高的商品,尤其是那些与B2C差距拉得比较大的,比如手机周边配件、服装等,影响不会很大。但对于价格透明的产品,提高10%的价格,C2C网店基本上就没有竞争力,本来很多网点就是靠着10%左右的价差与京东这类B2C在竞争。”上述点上分析师称。

淘宝一家信誉达到皇冠的手机配件的网店卖家认同上述的说法,他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其实,我们在开店之初已经注册了公司,每月也会缴税。10%的税负会对经营产生一定的压力,但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节省下来,利润少一点而已。”

另据了解,网店征税从2012年淘宝交易量突破万亿开始,就成了关注的焦点。

去年五六月份,根据淘宝商盟曾发出的一条信息透露,淘宝公司类网店的数据已经开始被采集,等到公司类数据采集基本完毕之后,皇冠级和纳税要求比较符合的个人网店数据也将被采集。整个调查实施工作主要是通过先采集,然后约谈查账,最后补税的流程来执行的,预计等到这三大流程执行完毕之后,淘宝网店征税事件将以部分网店征税的方式收尾。

财政部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1-6月份,全国税收总收入是6.4万亿。预计全年可能整个税收达13万亿。有业内人士表示,“即使按照网店未缴税百亿元的规模来计算,这部分税额只是一个零头而已,但现在社会上依靠网店创业的人员却不计其数,仅淘宝上就有数以万计的C2C网店,一旦全面严格征税,可能将影响这些网店的生存。”(编辑:姜小鱼)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