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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又刮“救市风” 行政干预延缓高成本煤企退出

2014-08-23 08:52:00

 

来源:互联网

煤炭又刮“救市风” 行政干预延缓高成本煤企退出

王力凝

通过限制产量拯救市场——国家层面的煤炭救市政策终于揭开“面纱”。

8月2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联合发布《关于遏制煤矿超能力生产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要求全国所有的煤矿按照登记公布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不得超能力生产。同时,所有未经核准但已建成并组织生产的煤矿一律停产。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上述《通知》其实在此前一周已经下发给地方煤炭管理部门,要求企业对生产能力公示,并填写不超能力生产的承诺书。 其中,神华和中煤两大煤炭巨头率先表示将对2014年的煤炭产量进行下调。

只是,在行业深陷困境之际,类似“限产保价”的行政干预手段还能否起到实质作用?

“限产令”意在遏制大企业超产

“煤炭企业亏损面已经超过70%,一半以上企业出现减发、欠发、缓发职工工资的现象。”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会长王显政在近期一次会议上称,目前煤炭市场供大于求、结构性过剩的态势短期难改,煤炭经济下行还有加剧趋势。

在《通知》下发前的7月中旬,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组织召开14家特大型煤炭企业座谈会,并对煤炭行业如何“脱困”达成了控制产量、规范煤炭进口、整顿收费项目等几点共识。协会提出全国下半年煤炭产量要下调10%以上,特别是大型煤企要降低库存,在6月末基础上将库存减少50%。

紧接着,在7月31日,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的“全国煤炭行业脱困工作会议”召开,能源局煤炭司、电力司、煤矿安监局行管司、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也参加了此次会议。

当时就有多家机构预测,关于限制煤炭产量的政策有望出台。

据《通知》要求,煤炭管理部门在涉及到煤矿的具体生产上,所有煤矿要按照登记公布的生产能力和承诺事项组织生产,煤矿年度原煤产量不得超过登记公布的生产能力,月度原煤产量不得超过月均计划的110%;无月度计划的,月产量不得超过登记公布生产能力的1/12。2014年上半年煤炭产量已超过登记公布生产能力50%的煤矿,下半年要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确保年度煤矿不超能力生产。

如果发现有违规超能力生产的煤矿,《通知》称将责令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并对煤矿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实际上目前在煤炭行业,超能力生产主要是大型企业,本次文件主要对大型企业的影响比较大。”金银岛煤炭行业戴兵告诉记者。

记者对2014年1~6月陕西省的煤炭生产情况进行的梳理也证实了这一观点。根据陕西省煤炭管理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1月陕西生产煤炭3929.85万吨,同比微增0.44%。其中,陕西的国有煤矿以及地方煤矿产量都出现不同幅度的下降,然而当月神华神东煤炭集团的产量增长幅度高达19.72%。

在随后的2月~6月间,神华神东煤炭集团的煤炭产量分别增长了15.31%、11.54%、8.54%、5.53%、4.32%,而在同一时段,陕西地方煤矿产量全部呈现下跌之势,在4月份后每个月的产量跌幅更是都在12%以上。

戴兵表示,中小煤矿由于资金压力紧张,多依靠民间金融资和银行贷款维系生产,然而央企因为资金充足,在产量上不仅有增无减,更是加大生产挤占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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