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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慑”中国?美国对华发起301调查

2017-08-19 07:42:00

 

来源:互联网

“威慑”中国?美国对华发起301调查

美国已对中国知识产权相关的贸易政策和行为发起“301调查”。

当地时间8月14日,特朗普签署行政备忘录,授权美国贸易代表莱特希泽根据《1974年贸易法》,审查所谓的“中国贸易行为”,包括中国在技术转让等知识产权领域的做法。

此举引发业界对中美贸易战是否会爆发的担忧。

受访专家认为,301条款带有强烈的侵略性和单边主义色彩,是否执行完全取决于美国意愿。但调查并不一定意味着执行制裁,中美双方可能进行谈判磋商,也要做好与美国在WTO“对簿公堂”的准备。

8月15日,商务部作出强势回应称,中方必将采取所有适当措施,坚决捍卫中方合法权益。

301始末

美国时间8月14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总统备忘,指令美贸易代表莱特希泽决定是否就中国有关法律、政策、实践或做法可能不合理或歧视性地损害美国知识产权、创新或技术发展展开调查。同日,美贸易代表发表声明,表示将进行全面调查,并根据需要采取措施。此举意味着美国对中国展开301调查。

所谓301条款,是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的俗称。一般而言,301条款是美国贸易法中有关对外国立法或行政上违反协定、损害美国利益的行为采取单边行动的立法授权条款。

谈及301条款由何而来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院长屠新泉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上世纪70年代初美国遇到了很多问题,包括越战、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他们认为其他国家侵犯了美国利益,当时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以下简称“关贸总协定”)的争端解决机制没用,美国有实施贸易保护的需求,从而制定了“301条款”。

“当时的主要对象是日本,上世纪70年代日本崛起,很多行业对美国产生直接竞争,301条款的核心目的就是威慑、吓唬日本。”屠新泉说。

值得注意的是,301调查的范围其实是全覆盖,包括贸易、投资、外汇等等。对此,屠新泉强调,“301”可以跟WTO没关系,WTO没有知识产权转让的措施,这个意义上可以说“301”是超出WTO的。

1995年世界贸易组织(简称“WTO”)成立,任何成员间的贸易争端,必须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由专家组裁定,任何成员不能单方面制裁。

这一点上,301条款显然是不符合的。但《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美国曾做过调整,表示如执行301条款,会以符合WTO的方式执行。

“这就意味着,301只是调查,调查结束后采取的措施必须符合WTO规则,比如告到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或者发现某国有倾销,就反倾销,不能直接征收多少关税,美国没有权利单方面执行制裁。一旦真的制裁,就是不符合WTO规则的,就可能引发贸易战。”屠新泉表示。

今非昔比

记者了解到,301调查是否有效一方面取决于美国自己的意愿和判断,另一方面取决于美国的力量。

从1974年到1994年,美国大规模使用301调查,总数约有100余次,但绝大多数都没有采取制裁措施。“这招对日本特别好用,因为日本被吓到了,有了自愿出口限制。严格来说日本这些承诺是违反关贸总协定的,就是因为美国的力量大。”屠新泉说。

受访专家认为,特朗普现在使用301调查,沉浸在当年的美国,也希望对中国产生类似日本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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