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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诚财险虚假记载 银保监会处罚追责

2021-08-07 18:01:40

 

来源:互联网

永诚财险虚假记载 银保监会处罚追责

本报记者 陈晶晶 北京报道

8月4日,中国银保监会针对永诚财险(834223.OC)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0〕54号)并对其处罚50万元,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追责。

处罚决定书中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偿付能力报告、风险综合评级报告、财务会计报告方面存在虚假记载问题。永诚财险方面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已根据监管要求对于历史问题全面落实整改措施。业内人士认为,保险公司财务数据失真主要分为两个原因,一个是保险公司内部人员对政策把握不准,导致操作上计算失误;另外可能是保险公司为了表面达到某种量化指标,从而“掩盖”真实财务状况。

事实上,财务数据失真已成为行业性问题。

据了解,银保监会正在开展监管数据质量专项治理工作,要求银行保险机构针对自查自评和监管检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整改分工和时间表,确保问题整改按计划和要求落实到位,建立全面提升监管数据质量的长效工作机制。

监管现场检查发现数据问题

据了解,永诚财险在偿付能力报告、风险综合评级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中存在5个方面虚假记载:一是从2009~2017年对股东业务应收保费未进行减值测试,也未计提坏账准备;二是多家分公司防预费跨年度核算,导致2016~2017年度偿付能力报告实际资本分别错误增加495.14万元、171.91万元;三是2017年2月取得的上海浦东新区周家渡街道土地使用权未及时入账和摊销,2017年第一、二、三季度财务报告和偿付能力报表中均未体现土地使用权价值,且分别少摊销134.73万元、538.93万元、943.11万元;四是将2017年支付给美联盛航保险代理河北分公司以及宁波掌金、兰州掌金、景泰掌金三家科技公司的服务费以员工借款的名义计入其他应收款,导致2017年度实际资本虚增2967.81万元;五是2017年风险综合评级报告在财务管理操作风险、资金运用操作风险等多个方面30余项评价指标填报错误。

除上述错误以外,记者统计永诚财险多份公告发现,其2018年报的核心财务数据也存在会计差错,主要涉及应收分保账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应付分保账款、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投资收益、资产减值损失、所得税费用等。

需要注意的是,永诚财险发布更正会计错误报告显示,2018年部分核心数据恶化明显,尤其在未分配利润、净利润、营业收入、投资收益方面。

例如,在未调整之前,永诚财险2018年未分配利润项目约为-1.37亿元,更正过后,真实数据约为-4.03亿元,二者存在2.66亿元出入,影响比例达到-194.76%;未调整之前净利润为-2.60亿元,更正过后,净利润真实数据为-3.94亿元,影响比例为-51.34%。

本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独家获悉,永诚财险更正上述一系列财务数据,源于银保监会非银监察局在2019年10月,对其2018年偿付能力数据真实性进行现场检查,之后还曾向永诚财险出具《监管意见书》(银保监非银检函〔2019〕191号),并要求永诚财险在2020年2月底前上报整改报告。

数据造假或存潜规则

事实上,险企财务数据报告错误,已成为一个行业性问题。

记者统计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数据发现,自“偿二代”实行以来,共有52家保险公司因偿付能力报告摘要出现错误,从而发布更正报告。

今年8月11日,银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部在行业内针对多家保险公司2020年第一、二季度偿付能力公开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相关保险公司进行整改。其中,中法人寿、瑞再企商、久隆保险、诚泰保险、国联人寿、鼎和保险、信利保险等9家公司被监管通报。值得一提的是,曾连续6个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核心数据出现重大错误的诚泰保险,本次也出现在名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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