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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转标”加速背后:对赌兜底、假股真债涌现

2021-08-07 18:02:34

 

来源:互联网

“非标转标”加速背后:对赌兜底、假股真债涌现

本报记者 陈嘉玲 北京报道

近日,《中国经营报》记者从多位信托公司内部人士处了解到,公司目前正在加快“非标转标”,研究如何开展投资类业务。有公司通过与阳光私募等机构合作,加大证券和权益投资运用类信托产品的发行。也有公司将于9月底完成其标准资产池的改造。

在此背景下,记者注意到,除了较为火爆的证券投资类信托外,市场上近期还发行了多只投资于应收账款债权、土地特定资产收益权的信托产品。

根据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披露的信息,从投资类信托的财产运动方式来看,主要为证券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以及资产及其收(受)益权(附回购)等。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投资类信托产品设置了“资产收益权转让+回购”、业绩补偿承诺以及对赌协议等条款。业内人士认为,信托公司通过此类结构将传统非标融资业务,转化为标品投资、非标投资,主要是为了规避监管对融资类业务额度的限制。

投资类信托大增135%

融资类产品展业受阻,投资类产品正逐渐成为下半年集合信托业务增长的重要支撑。

中国信托业协会最新数据显示,2020年第二季度末,信托资产运用中的投资类资金为5.25万亿元,比第一季度末增加1481.10亿元。

“从信托功能来看,融资类产品的主导地位正在受到投资类产品的挑战,规模占比环比大幅下行。”用益金融信托研究员喻智指出,8月份成立的集合资金信托中,融资类规模为918.69亿元,占比56.85%,规模占比环比下降6.7个百分点;投资类成立规模为620.24亿元,占比38.38%,规模占比环比上升4.5个百分点。

本报记者根据中信登公司披露的数据统计发现,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9月15日,68家信托公司共成立并登记1849只投资类集合信托,较2019年同比大幅增长135%。

从中信登公司披露的信息来看,投资类产品的资金运用方式主要为: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其他债权资产以及资产及其收(受)益权(不附回购)。

从市场发行的产品来看,证券投资类信托主要是由信托公司主动管理,或与阳光私募基金等外部机构合作。今年1~8月份,证券投资类信托合计成立2836只,成立规模1274亿元,同比增长30%以上。据记者了解,不少信托公司也在发力TOF(基金中的信托)、FOF(基金中的基金)等产品。

另外,股权投资类通常是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目前市场上多数是投向有限合伙企业股权的信托产品。其模式是“信托+有限合伙”,即信托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LP),以信托计划募集资金与其他LP一起,和普通合伙人(GP)共同设立有限合伙型基金,并通过有限合伙型基金将资金投向融资方的融资模式。

在监管部门接连发布资金信托和融资类信托新规后,信托公司除了加快标品信托的投入外,非标投资类信托的路子也越来越宽。

本报记者注意到,市场上还出现不少投资单个地产或城投平台公司债,以及投资金交所债权融资计划、股交所可转债的信托产品。比如近期发行的“民生信托·至信1097号文化传媒可转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二期发行规模为21860万元,所募集资金用于认购文化传媒于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发行的可转债。

“不对外”的对赌

近日,某信托公司发行了一个地产股权投资类集合资金信托集合,该产品融资总规模40亿元,目前发行的D1类信托单位规模为10亿元,业绩比较基准为8.2%/年。信托计划所募集资金将按照《增资协议》约定条款和条件向兰州万达城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兰州万达城项目一期的开发建设。

作为风控,万达地产与信托计划进行业绩对赌。根据信托计划推介材料的业绩对赌安排,地产公司承诺,信托计划存续期间,项目公司及目标项目应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并且,信托公司有权获得约定的投资收益。如未达到投资收益目标,地产公司有义务向信托公司支付对赌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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