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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132家医疗机构27项检查结果从10月1日起将可互认

2016-09-06 15: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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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9月6日电(记者李亚红)从10月1日起,患者在京津冀三地指定的132家医疗机构就诊,所做的27项检查结果,将可以实现互认。从而,患者可以避免很多重复的检查,节约时间,节约费用。

这是记者从5日在京举行的京津冀地区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试点工作启动会上了解到的。

很多外地来京看病的患者都深有体会,往往在当地医院做检查确诊后,到北京看病还要重新做检查,不仅耽误时间,而且增加负担。北京市卫计委主任方来英说,首批纳入临床检验结果互认的试点机构包括北京的69家、天津的37家和河北的26家,都是三级医疗机构和医学检验所。京津冀建立了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试点工作技术指导规范和工作指南。

记者了解到,检验结果互认试点实施后,京津冀地区这132家医疗机构,将在检验结果报告单相应检验项目名称前增加有关标识,作为检验结果互认标识。接诊医疗机构将对报告单中互认项目的检验结果予以认可,在不影响疾病诊断治疗的情况下将不再进行重复检查。

互认项目的检验结果什么情况下需要复检?相关专家介绍,对于在疾病发展过程中临床检验结果容易产生较大幅度变化,且对疾病诊断有一定影响的;既往临床检验结果报告的时效性对疾病的诊断难以提供参考价值的等,接诊医疗机构需对有关互认项目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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