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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6-09-06 1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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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本项目开放再下一城,讨论已久的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RQFII)证券投资额度管理终于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昨日,央行和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称,国家外汇局将对单家RQFII投资额度实行备案或审批管理。

具体来说,RQFII在取得证监会资格许可后,可通过备案的形式,获取不超过其资产规模或其管理的证券资产规模(简称资产规模)一定比例的投资额度(简称基础额度);超过基础额度的投资额度申请,应当经国家外汇局批准。《通知》同时将RQFII分为两类,分别是RQFII或其所属集团的资产(或管理的资产)主要在中国境外和中国境内的,以确定各自的基础额度计算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境外主权基金、央行及货币当局等机构的投资额度不受资产规模比例限制,可根据其投资境内证券市场的需要获取相应的投资额度,实行备案管理。

根据《通知》,RQFII投资额度实行余额管理,即RQFII累计净汇入资金不得超过经备案或批准的投资额度。

根据外汇局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30日,RQFII总额度为5103.38亿元人民币。一外资行人士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从存量RQFII的投资情况看,外资机构投资的主要标的仍是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尤其以国债、政策性金融债等为主,股市投资在总的RQFII投资中占比较小。

此外,《通知》仍强调,未经批准,RQFII在境内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与与其境内其他账户之间不得划转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内的资金不得用于境内证券投资以外的其他目的,并不得支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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