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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观察:自然人齐举牌 *ST山水上演哪一出

2016-09-23 1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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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山水公告:“截至9月21日,通过大宗交易及二级市场交易,吴太交、周晓艳、赵明贤、林宁耀四人合计买入公司1012.2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54%,已可视为举牌。”本栏认为,四位自然人为什么一定要组队为一致行动人,分别各买各的谁也不知道多好,本栏猜测,这或许只是为了刷存在感。

按照这四人的说法,其增持的目的主要是普通的投资行为,目的是获取投资收益,未来12个月内将继续增加*ST山水不少于800万股。让本栏不解的是,如果只是普通的投资行为,四人何必要站出来?偷偷买股偷偷卖出不好吗?这四人从名字上看完全没有任何关联,姓氏不同,名字也不同。买*ST山水的投资者多了,难道他们都是一致行动人?

这正是蹊跷所在,就像本栏说过刻意的一致行动人。在本栏看来,一致行动人本是管理层防止多账户联手操作的一种管理措施,即在一定条件下会被强制认定为一致行动人,这些账户会受到更多的交易限制。现在这四位自然人还非要组队一致行动人举牌,其目的令人费解。

还有一点本栏不解,那就是按照证监会规定,买入5%的股票算举牌,会被规定6个月内不能卖出,那这四人合计买入了4.999954%的股票,还公告了,6个月内不知道能不能卖出?如果按照字面上的规定看,应该是可以卖出的,以及他们四人并不是举牌,公告也说:“已可视为举牌。”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这四人的目的就很明确了,不想受到6个月内不能卖出股票的限制,还要让其他人知道有这样一股力量有意举牌*ST山水。再考虑到*ST山水可能有被暂停上市的风险,这四个人还说要在12个月内继续买入股票,这意思就是*ST山水今年应该能够盈利,不会被暂停上市吧,其刷存在感的用意非常明显。

从过往的经验看,重组一家*ST公司,一般都得需要一个法人机构出面,四位自然人重组亏损企业的案例还真不多见,本栏担心,就算这四人成了第一大股东,他们拿什么资产来注入上市公司呢?不过四人都说了,自己就是普通的炒股,没打算当控股股东,但这似乎和他们的所作所为不太相符。

现在随着股票数量越来越多,投资者的眼球已经不够用了,上市公司及其持有股票的大户,为了让投资者能够关注到这只股票的存在并去投资这只股票,已经使出了浑身解数,勉勉强强举牌的,不小心被记者发现的,再或者是高管微博无意间透露赶紧澄清的。总之,大家的目的都差不多,就是在尽可能不花钱或者少花钱的前提下,把投资者的眼球吸引过来,而且还不能是负面的信息。投资者加仓请勿盲目跟进,要擦亮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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