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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解读《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

2017-01-19 10: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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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月18日电(记者王立彬)根据18日发布的《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全国不宜工程治理、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40万户群众将实行主动避让,易地搬迁。

国土资源部应急办副主任薛佩瑄说,加强前期工作,采取综合措施,预防灾害发生,是降低因灾损失的重要有效手段。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通过采取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是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的有效措施。“十三五”期间,将对不宜采用工程措施治理、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40万户140万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实行主动避让,易地搬迁。与此同时将部署300条特大型泥石流沟、1500处特大型及大型崩塌滑坡、20000处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基本完成已发现的威胁人员密集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工程治理。在地面沉降、地裂缝灾害比较严重的区域,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实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根据规划,“十三五”时期,我国将全面完成山地丘陵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和重点地区地面沉降、地裂缝和岩溶塌陷调查,全面完成全国重点防治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实现山地丘陵区市、县两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全覆盖。同时各地将完善提升以群测群防为基础的群专结合监测网络,基本完成已发现的威胁人员密集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工程治理。到2020年,全国将建成完善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防治四大体系,全面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御能力。

据介绍,我国山地丘陵区约占国土面积的65%,地质条件复杂,构造活动频繁,地质灾害隐患多、分布广、防范难度大,是世界上地质灾害最严重、受威胁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截至2015年底,全国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8万余处,共威胁约1800万人及4千多亿元财产的安全。“十二五”期间,全国发生地质灾害6万余起,造成2008人死亡失踪,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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