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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环电子IPO遭否:华安证券保荐与顺达电子资金拆借受关注

2017-05-18 14: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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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网站今日晚间披露的《创业板发审委2017年第43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蚌埠市双环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环电子”)IPO未通过。

据了解,双环电子是一家从事电阻器、电感器等电子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公司,公司拟赴创业板上市,发行不超过1250万股新股,保荐机构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证监会发审委表示,根据双环电子申报材料,公司与顺达电子资金拆借持续发生,主要用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少数股东、无关联第三方的个人需求。2013年5月后,发行人控股股东李福喜从顺达电子拆借的来源于发行人的资金约700万元(含通过穆海滨拆借30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其个人的部分银行借款约550万元、女儿留学款(后期)约100万元、个人购买车辆款及所欠亲戚款项约50万元。李福喜作为最后一名还款人于2015年12月4日将资金归还顺达电子,顺达电子于2016年2月末清理资金占用完毕,于3月末结清资金占用费。借款人刘原平至今尚有350万元未偿还给发行人管理团队持股的顺达电子。

发审委表示,双环电子需说明李福喜还款的资金来源及客观证据;顺达电子在李福喜还款后三个月后归还资金的原因;发行人拆借资金时是否履行了合法的内部程序。

根据双环电子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规定:“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股东大会批准”,“300万以上,3000万元以下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2%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低于前述标准的关联交易“由公司经营班子批准”。发审委表示,双环电子保荐代表人需结合发行人的经营业绩、资金规模说明前述制度是否足以防止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并就发行人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发表核查意见。

申报材料显示,在2013年以前,由于受机制、体制、资金、发行人治理及其带来的决策效率等因素之制约,双环电子未能充分发挥技术水平、产品种类、产品品质、客户资源、管理团队等方面的优势,发展较为缓慢。业务规模与行业地位、核心竞争力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发审委称,双环电子需详细说明发展较慢的原因,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内容与申请文件“发行人业务规模与行业地位、核心竞争力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的描述是否一致。

另外,双环电子报告期第一大客户惠州长瑞相关网站长期介绍自己为发行人子公司驻广东地区办事处。发审委表示,公司请需说明对此事是否及何时知晓,是否默许惠州长瑞为子公司办事处,说明惠州长瑞与发行人第二大经销商惠州固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工、客户等之间的关系,惠州长瑞2013年11月3日成立,快速成为发行人第一大客户的原因及合理性,惠州长瑞今年一季度回款较慢、惠州固信今年一季度没有回款的原因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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