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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疗保健模式改革 家庭医生2020年覆盖北京

2017-07-14 1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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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北京市发改委正式披露并解读了《北京市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据悉,《意见》确定了在北京签约家庭医生的形式、方法、负责范围等。根据《意见》,北京将力争在2020年实现全人群签约家庭医生,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在业内看来,这意味着,北京近期确定的引导居民健康消费由治疗向预防转变的改革大幕已经拉开,新医改推行的分级诊疗制度将被更充分、准确地实施。

居民医疗保健模式改革

根据《意见》,现阶段家庭医生主要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以及具备能力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师和乡村医生等。而且,北京还将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医师和中级以上职称的临床医师(含退休),特别是内科、妇科、儿科、中医医师等作为家庭医生在基层提供签约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通过签订协议为其提供服务场所和辅助性服务。逐步形成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签约服务队伍。

而签约服务原则上应当采取团队服务形式,并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签约服务。家庭医生团队主要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防保人员组成,有条件的地区可吸收药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社(义)工、家庭保健员、家医助理等加入团队。

具体到家庭医生的服务内容,《意见》规定,全市统一确定各类人群基本签约服务内容,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以及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此外,各区可制定不同类型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可包括: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家庭护理、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监测等以主动服务为特色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

“本次新政的出台其实代表着北京正在推进居民的健康模式从医疗保健向健康保健方向转变。”首都医科大学卫生管理与教育学院教授、北京市医改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崔小波表示,过去除了看病之外,人们对于疾病的预防主要集中在二级临床前预防和三级临床预防上,即体检或在得病后防止疾病进一步恶化等。崔小波表示。

实际上,上周,北京市发改委公布的北京首个综合性促消费文件《关于培育扩大服务消费优化升级商品消费的实施意见》中就曾提出,要倡导全生命周期的大健康管理理念,丰富健康咨询、健康体检和疾病预防消费服务,引导居民健康消费由治疗向预防转变。而在《意见》出台后,家庭医生服务也被业内看做是加速健康消费方式变化的重要途径。

家庭医生激励机制坐实

公开资料显示,早在2010年北京市在全国率先提出家庭医生式服务模式。北京市医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北京全市累计有763万人签约了家庭医生,常住人口签约率35.1%,签约重点人群394.5万人,重点人群签约率为71.9%。

然而,在过去几年的发展过程中,家庭医生落地难、推行效果不如预期的声音时常在业内出现。今年5月,国家卫计委基层司副巡视员刘利群曾公开提出,人才问题是制约家庭医生服务的关键和瓶颈,全国现有全科医生不到21万人,与满足卫生服务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有专家直言,全科医生人才缺乏、家庭医生等社区医疗人员待遇难获保障等都是家庭医生人才问题的核心。

“在很多国家,50%-60%的医学生毕业后会选择去基层做家庭医生、全科医生,而且有不少国家将国家卫生总费用的首项支出就列做保证全科医生服务使用。”崔小波表示,相较之下,过去一段时间,我国全科医生、基层医疗的作用确实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患者更愿意将医疗、服务需求放在大医院去解决。

对此,《意见》确定了家庭医生薪酬水平、收入分配机制和激励机制。其中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提取奖励基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采取设立全科医生津贴等方式向承担签约服务等临床一线任务的人员倾斜,向签约重点人群的家庭医生(团队)倾斜,二级以上医院要在绩效工资分配上向参与签约服务的医师倾斜;在编制、人员聘用、职称晋升、在职培训、评奖推优等方面重点向家庭医生倾斜等。

医保控费新途径“家庭医生作用充分发挥后,不仅能推进分级诊疗模式加速完善,还能对控制社会医疗保险费用起到关键作用。”崔小波表示。而《意见》也明确,要发挥家庭医生控费作用。积极研究探索门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引导参保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就诊。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疗联合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在医疗联合体内按照总额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根据参保人员就医流向,适时调整医疗机构的总额控制指标。

而且,为鼓励患者和签约家庭向家庭医生团队释放合理的医疗需求,《意见》明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通过全科医学科或指定科室对接家庭医生转诊服务,建立绿色转诊通道,确保患者及时享受到预约挂号、专家号、优先住院(符合住院标准)等转诊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业内表示,要保证家庭医生制度的可持续性,确定合理的收费机制格外重要。曾有业内人士反映,长期以来,家庭医生式服务没有一套完整的价格体系,医疗保险未将家庭医生提供的健康管理和咨询服务纳入付费范围,令居民在选择签约时存在顾虑,“也正是因为很多服务没有相关的收费标准,受患者欢迎的主治医师上门服务,单次只能按医保规定收取相对低廉的上门费,但实际上每次上门服务需要司机、医生和护士等多人,医院难以收回成本,也让家庭医生式服务难以持续”。

对此,《意见》明确,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约定的签约服务中,所涉及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向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本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相关规定执行,非基本医疗服务价格由医疗机构和签约居民协商确定,医保报销按照本市医疗保险报销政策执行。符合医疗救助等政策的按规定实施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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