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椰树椰汁招人签“卖身契”?人可以走 房产留下!

2020-08-20 21:10:00

 

来源:中投投资咨询网

椰树椰汁又“出圈”了。

8月19日,海南椰树集团发布了一则招聘启事,其招聘条件提到,应聘者承诺终身在“椰树”服务,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椰树”以房产偿还。此外,“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的说辞也令网友大呼“奇葩”。

对此,据南方都市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名工作人员8月20日回应称,企业招聘中要求“抵押房产”“终身服务”的规定是违法的,有该规定的企业招聘启事是无效的。

另有多位律师表示,相关要求涉嫌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不具有效力。有律师指出,目前企业只是发布了招聘公告,若要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需要有具体行为或后果产生。在没有实质行为的情况下,更多是由有关部门督促企业进行改正。

椰树集团“卖身契”:离职要用房产偿还

8月19日,海南省人力资源市场官方微信公众号“海南直聘”发布海南椰树集团招聘职业经理信息,称总经理有百万年薪、有别墅奖、有分红股奖、有海景房奖,待遇优厚。

招聘信息显示,除满足学历和工作经历等条件外,应征者要承诺做到“两不”,即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此外,还需承诺终身在“椰树”服务。“椰树”表示,要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椰树”以房产偿还。要求以房产作抵押,是防止将“椰树”作为跳板、作为“镀金”、学到经验后跳槽。

该招聘信息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甚至称其为“卖身契”。

据时间财经,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也表示,“椰树有什么金字招牌吗?还以为它是快消品的黄埔军校吗?瞎搞!”

8月20日上午,该条推文已被删除。但据南方都市报,椰树集团人事部表示该招聘消息依然有效。而当问及为何相关招聘信息被删除时,其回复称“不清楚”。

另一工作人员表示,应聘者若符合条件可按照要求把简历投到邮箱,他们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录取。

律师:椰树涉嫌违反劳动法

从法律角度来看,椰树集团要求应聘者房产抵押、终身服务是否违背相关法律规定?招聘条件中提到“顾事业不顾家”是否有违人情?

据中新经纬,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杨保全表示,“这种情况确实是比较少见的,市场上常见的是会计、财务经理等一些特殊岗位需要北京户口或者保证书的形式,但是像椰树集团要求提供房产做抵押的情况并不多见。”

杨保全律师指出,从劳动合同法角度分析,椰树集团肯定是涉嫌违法的。因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同时,劳动合同法也明确了这类行为的处罚规则,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尽管法律规定的处罚并不重,但椰树的用人规定肯定是不符合规定的,本质上来说,职业经理人和单位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劳动关系属性。”杨保全如是称。

至于椰树是否会因此而受到处罚?杨保全律师表示,一般来说,“民不举官不究”,如果没有人投诉,没有人举报,也没有劳动部门进行监察介入,企业可能就会按照规则来行事,一旦劳动纠纷,比如员工签订了劳动承诺但中途离职,面临单位行使扣房的权利时,员工采取法律手段,法律介入后肯定会让企业承担相应责任。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表示,用房产偿还的本质,就是用房产抵做违约金。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两种情况下可以约定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一是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二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如果椰树集团没有在求职者入职后对其进行专项培训,是不能约定要求终身服务的。即使进行了专项培训,可以约定服务期,把房产价值作为违约金也很可能超出培训费用总额,而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赵占领说。

曾涉低俗丰胸广告风波

官网资料显示,椰树集团前身为1956年建立的国营海口罐头厂,1981年至1985年期间连续亏损,濒临破产。自1986年起,“椰树”在创始人王光兴的带领下,推行“破三铁”等四项超前改革,如今已发展成为国内最大天然植物蛋白饮料生产企业。集团两大“中国名牌产品”荣登国宴20年,接待了200多个国家的元首等贵宾。

椰树集团目前并未上市。根据椰树集团官网,“椰树”2018年上缴税金6.31亿元(增长7.49%),连续9年位列海口市工业企业税金第三名。

2017年初,椰树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赵波表示,2016年饮料企业普遍面临产品滞销的压力,椰树集团产值为40.21亿元。据公开资料显示,2013年椰树集团年产值显示为44.56亿元;2014年为44.5亿元;2015年为42.91亿元,2016年为40.21亿元。

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椰树椰汁主要抢占了椰子汁市场,在细分市场上的份额达到80%及以上。另有数据显示,椰树集团拥有椰奶市场的55%市场份额。对此,朱丹蓬表示,这两个数据都不准确,80%的市占率应该是20年以前的数据了,以椰树集团40亿元营业额来看,目前市场占有率大约为30%。

约在2010年后,植物蛋白饮料因在健康饮品的概念下,获得了高速增长,销售额和销量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达到24.4%和21.3%。但是,“椰树集团在营销体系、产品品牌遇到了老化现象,虽然品类市场在增长,但是椰树集团没有抓住这个红利。”朱丹蓬表示。

“近年来,植物蛋白饮料行业增速已经下滑至3%,”朱丹蓬称,在行业增速放缓背景下,椰树椰汁的危机变得愈发难以扭转。

2019年初,椰树牌椰汁因更换新包装,延续以往“大胸美女”风格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新包装的瓶身上印有美女图片配文案“从小喝到大”,被网友质疑低俗和虚假宣传。为此,中国医学网站丁香园旗下“丁香医生”还专门发微博称“椰汁不丰胸”。

2019年2月13日,海口市龙华区工商局对海南椰树集团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月14日,椰树集团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新广告片,配以“陪伴我们一起长大的椰树牌椰汁——我从小喝到大——”的文字内容,此前广告片中的丰满女模特被删去。

2019年2月15日,椰树集团在官网发文《椰树牌广告不存在虚假、低俗》,否认低俗和虚假宣传,椰树集团解释称,“我从小喝到大”广告词不违反广告法,得到中国广告协会批准,工商部门也认可。广告词不是指喝椰汁丰胸,而是指从小孩时开始喝到长大成人,以此宣传消费者对椰树牌椰汁信得过。同时称“椰汁广告没有虚假广告,没有在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体用过一句用椰汁擦乳广告词和宣传丰胸神器。此类广告经电视台审查根本就播不出”。

2019年3月18日下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一份立即停播部分版本广告的通知,其中指出“椰树牌椰汁”部分版本广告片面追求感官刺激、宣扬低俗内容、违背社会风尚,价值导向存在偏差,易对广大受众尤其是未成年人产生误导。

除了椰汁、果汁产品外,海南椰树集团还开发了火山岩饮用天然矿泉水,2001年5月被选定为“中国国宴饮料”,2003年9月1日,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予“中国名牌产品”称号。

朱丹蓬表示,椰树矿泉水销售市场基本是在海南岛,是一个很典型的区域品牌定位,对集团的营收支持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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