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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光辉:统筹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转型发展

2021-03-11 16:54:00

 

来源:互联网

2020年是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提出的第三个两年,目前,亟须围绕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领域,深入分析流域发展面临的突出资源环境问题,从区域发展总体策略、主要模式和保障措施等维度,统筹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转型发展。

重点领域发展存在资源环境问题

长江经济带沿岸省市的长期开发建设过程导致长江流域森林退化、湿地萎缩、物种濒危现象频发,部分流域甚至出现了严重的生态危机。农业现代化、主要涉污工业和新型城镇化等重点领域涉及的突出资源环境问题如下。

农业现代化面临的资源环境问题

一是各省市普遍存在农业用水效率低下的问题,其中青海、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长江中上游省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明显低于全国均值;二是随着农民生活方式的改变和消费水平的提高,农村生活污染排放增速明显快于治污基础设施、管理制度的改进速度;三是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氮磷排放总量较大,近年来流域总氮和总磷排放量均超过了全国排放总量的40%。

涉污工业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问题

一是长江经济带部分重化工园区大量工业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长江,导致流域水污染问题日趋严重;二是部分江段聚集了大量重化工企业,这些高污染的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排放大量工业废气;三是密集分布在长江经济带的重化工企业每年产生大量固体废弃物堆积在长江沿岸,严重威胁长江经济带供水安全。

新型城镇化建设面临的资源环境问题

一是沿江城市建设用地扩张导致大量耕地、林地及草地被侵占问题突出;二是长江经济带城市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复杂突出、流域差异明显、治理难度较大;三是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全流域40个县级以上城市处于超负荷状态。

统筹推进长江经济带 绿色转型发展建议

围绕长江经济带不同流域重点领域发展存在的突出资源环境问题,亟须立足区域自然生态条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借鉴莱茵河流域综合治理经验,坚持整体性预防为主的源头治理,协调规范上中下游地区空间开发秩序,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强化工业结构调整,积极探索新型城镇化道路,统筹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相互协调、城镇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良性互动的绿色转型发展新格局。

坚持“协同、统筹、优先”总体思路

一是发展端聚焦“协同”。树立长江经济带上中下游地区绿色转型发展“一盘棋”思想,构建空间错位发展新格局。二是保护端强化“统筹”。正确处理区域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在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资源环境不超载、排放总量不突破的前提下,赋予后发地区相应发展权。三是政策端着力“优先”。优先加大环保投入,优先强化监管能力,优先构建联保机制。

分区构建重点领域绿色转型发展新模式

一是结合流域生态建设要求,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上游地区应优先建设生态农业发展区;中游地区应优先建设现代化大农业区;下游地区应优先建设精准农业领跑区。二是突出绿色、循环总要求,推进工业化与绿色化协同。长江上游地区应侧重循环经济模式;长江中游地区应侧重产业集群模式;长江下游地区应侧重两化融合模式。三是围绕流域产业和城市空间特征,推进新型城镇化绿色发展。长江上游地区应坚持集约发展与保护,发展紧凑型城市;长江中游地区应提升转型效率与质量,发展田园型城市;长江下游地区应优化城镇规模与布局,实施生态化改造。

统筹完善流域绿色转型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是坚持绿色发展的规划引领。进一步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战略部署,围绕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等重点领域,深化细化分类指导,制定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各类专项规划,构建农业规划发展新格局,拓展工业规划发展新思路,创新城镇规划发展新理念。

二是制定绿色发展的引导政策。围绕新时代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行动指南,完善制定流域产业准入政策,制定特色区域化产业政策,完善投入引导政策和配套支持政策,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三是完善绿色发展的治理体系。结合流域生态保护要求,深入统筹优化农业种植结构,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布局调整;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效率导向,构建绿色发展工业指标体系,推动工业生态治理模式创新;强化城市群发展的分类指导,提高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加强城镇人居环境安全保障。

四是建立绿色发展的推进机制。强化“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职能,建立绿色发展责任机制,健全开发建设监管机制,制定生态转型考核机制,加快完善多元参与、奖罚并重、系统完整的绿色转型发展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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